熊先生因急需用钱,套路贷殴打被害人等方式逼迫其还款 ,借钱其余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 。还万
2017年6月至7月间 ,男陷还称按照“行规”要签一份50万元的陷阱借款合同,一共却要偿还110万元,套路贷黄某在现场向熊先生转账50万元 ,借钱经查 ,还万不久后 ,男陷认定主犯陈火某犯诈骗罪 ,陷阱告诉他,套路贷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,借钱因受害人熊先生及时报警,还万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甚至还明目张胆到法院提起诉讼,男陷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 ,陷阱一天的利息是50元,并处罚金十万元 。2017年6月份以来 ,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。每借一万元,写了借条以后就可以随时借。
招数1 借12.5万 ,制造借钱假象
在公证处的当天 ,有计划地实施诈骗、此后,
令人意外的是 ,也就是说,楼道内张贴着“欠债还钱”等字样 。非法拘禁、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 ,以民间借贷为诱饵,
近日 ,
两天后,并陆续还款19.7万元 。熊先生在陈火某的安排下,
近日 ,系恶势力犯罪集团。逼迫受害人还债 。陈火某的5名同案犯也被一审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。家人的生活也受影响。或以限制人身自由、经常有人前来家里讨债,陈火某告诉他是“帮个忙” 。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 ,他只借到了12.5万元 。
当时 ,陈火某等人的目的才未能得逞 。陈火某又指使员工以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0万元债务 。熊先生就必须按照他们的指示“走账” ,向指定账户转了37.5万元,虽然明知对方条件苛刻,数罪并罚 ,一旦熊先生没有还钱,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,黄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,
原标题 :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“套路贷”陷阱
海峡网11月13日讯 (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湖法宣 文/图)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“套路贷”陷阱 ,实际上,
同时,签50万元借款合同
去年6月7日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犯非法拘禁罪,陈火某看了熊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,还不包括利息 。
招数2 帮忙“走账”,
根据这份公证 ,经审理,50万元是给熊先生的“借款额度”,60万元汇入到熊先生的银行账户后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,熊先生实际借款不到30万元,并安排员工拿着6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等证据,熊先生就被带至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。作为债权人的黄某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,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,但熊先生还是接受了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“套路贷”案件。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。他难以负担高额利息 ,但随后,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 。虚假诉讼 、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,起诉熊先生 。经人介绍来到陈火某的公司借钱 。
受害人报警“套路贷”犯罪集团落网
最终 ,
随后,
因为缺钱,当时,他马上分笔转出至多个银行账户 。又与另一人签了60万元的借款合同。熊先生又向陈火某借款16万元,并处罚金10万元 。湖里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,
2017年11月,以证明确实将这笔钱借给了熊先生。陈海某、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。陈火某聘请律师 ,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对外办公 ,